为推动实施“海陵名师工程”,吸引和激励海安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让优秀海安学子回乡从教,促进海安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参加江苏省2021年高考,当年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海安籍考生。
二、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三、培养办法
1.被录取后可与海安市教体局签订《培养协议》。
2.市教体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海安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海安市城区学校任教(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乡村任教),并承诺在海安市教体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4.到岗履职后,市教体局将把优秀毕业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5.上述培养对象入职后,符合澳门皇冠_皇冠足球比分-官网《澳门皇冠:实施“海陵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激励政策的,可获5~12万元/人的奖励。
四、咨询电话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0513-88916384、888935369
附
澳门皇冠:实施“海陵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
(摘 要)
1.引进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在海安市外教体系统工作,具有事业编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自愿在海安教体系统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至少服务5年。
A类:45周岁及以下,全国教学成果奖等级奖获得者。
B类:45周岁及以下,获江苏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或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或学科奥赛金牌教练在职教师。
C类:40周岁及以下,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D类:40周岁及以下,省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课比赛获奖者。
(2)紧缺型教育人才: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海安市外在编教师,现选择调入海安工作,自愿在海安教体系统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至少服务5年,且任教学科为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确认的紧缺学科。
(3)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名校优生):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全日制博士,或全日制硕士,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或“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自愿在海安教体系统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至少服务5年。
2.支持政策
(1)对于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A、B、C、D类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50万元、30万元、10万元、8万元。在海安市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奖励资金;其余4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五学年考核合格后发放。
(2)对于引进的紧缺型教育人才,奖励标准为每人6-12万元。在海安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奖励资金;其余4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五学年考核合格后发放。
(3)对于引进的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名校优生),奖励标准为全日制博士每人12万元、全日制硕士每人8万元、“双一流”高校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在海安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奖励资金;其余4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五学年考核合格后发放。
(4)高层次教育人才、紧缺型教育人才和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名校优生)同等参加单位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在海安首购商品房的,购房补助参照“海陵英才”计划产业人才补助标准执行。
(5)对于引进海安市教体系统工作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紧缺教育人才,由编制和人社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教育部门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和海安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其工作单位。对于新招聘的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名校优生)按招聘公告确定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