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澳门皇冠:(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
因近期咨询(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群众较多,海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工作规定告知广大群众。自2015年9月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处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附件:《民政部澳门皇冠: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海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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