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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泰州、盐城、南通三市交界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发达,是苏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海安是全国文明的建筑之乡、禽蛋之乡、茧丝绸之乡,农副业十分发达。今年来,县农机部门大力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农机化科技项目,使一批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较快的推广,不仅大大地提高了农机化作业化水平,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机化已成为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化在现代农业中的重要地位凸现,加快发展农机化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农民的共识。

一、“十一五”以来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以来,海安农机人紧紧围绕“兴机富民奔小康、强化监管促和谐”的工作思路,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不断加强农机监管、机具推广、技能培训、跨区增收等重点职能工作,农机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十一五”期末(截止2009年底),海安县农机总动力已达53.74万千瓦,平均每百亩耕地拥有农机总动力达63.2千瓦,农业机械原值4.47亿元,净值2.85亿元,拥有各类主要农机具:小型拖拉机7484台/71745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11台/4003千瓦,联合收割机1215台/38641千瓦,农用运输车2474辆/58190千瓦,机动插秧机1287台/2972千瓦,机动植保机械10030台/12930千瓦,农副产品加工机械4867台,机电排灌固定车口4025座/4284台/6.2万千瓦,其中排涝车口280座/303台/14586千瓦。小型拖拉机配套农机具18431部(其中条播机6388台,旋耕机59828台),与小型拖拉机比为2.46:1。2009年度海安县全年实现机耕面积79.9千公顷(稻麦累加),机耕水平达99%,机播面积58.7千公顷,机播水平达74%,机电灌溉面积51.2千公顷,机电灌溉水平达100%,机械植保作业面积66.9千公顷,机械植保水平75%,机械收获面积72.5千公顷,机械收获水平91%。根据《江苏省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苏农机法[2010]2号)测算,2010年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3%,海安县“十一五”农机化主要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坚持把机插秧技术推广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以插秧机及机插秧技术为主体的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插秧机保有量达1287台,机插秧达26万亩,占水稻面积的40%,突出试验示范了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全县秸秆还田面积达26万亩,占全县面积的40%,为今后解决秸秆焚烧难题、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结合全县三大农业片区的建设要求,调整特色农机补贴重点和标准,加大畜禽粪便处理机械、沼渣出粪车、果蔬保鲜库的补贴数额,促进这些新型农机具在现代高效农业中的推广应用。

(二)加强引导,贴心服务,跨区作业助农增收成效显著。全县已拥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215台,插秧机1287多台,利用农机进行跨区作业已成为我县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十一五”我县每年都引导2000多台次联合收割机、200多台次插秧机、80台次大中拖外出跨区作业,转战全国十多个省,足迹遍布全国稻麦主产区,年作业面积超过300万亩,作业收入1.2亿元,为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三)高点规划,合理布局,排涝泵站建设进展顺利。里下河排涝泵站是保障里下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全县加大了泵站改造力度,共投入财政资金1900万元,新建排涝泵站46座,维修改造27座,截止2009年,已累计投入2300多万元新建排涝泵站68座,维修泵站41座,进一步提高了里下河排涝抗灾能力。

(四)加强监管,注重培训,平安农机建设一着不让。实施了以有组织领导、有共管机制、有活动场地、有人机台帐、有安检宣教、有目标考核的“六有”创建工作,并在全省得到推广。2008年12月,我县成为首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9个镇被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农机示范镇”,其余5个镇被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农机乡镇”。 整合培训、监理、推广等资源,农机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突破。2009年开办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班27期,培训机手1754人,技能鉴定305人,为全县劳动力转移和平安海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加强沟通,协调服务,加快农机企业科技创新。积极开展“进企业服务,为企业解难”活动,引导、帮助普乐工具、黄海药械、永久工贸等农机企业不断加强市场调研,进行技术创新,调整产品结构,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补贴农机产品目录,提高海安农机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县有9种机具通过省级鉴定,5种机具被农业部列入国家2009-2011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4种机具被农业部列入2009年江苏省财政补贴机具目录。整合资源做大农机板块经济。按照县委县政府千亿级装备制造板块发展规划,我们积极开展农机企业普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制订农机板块发展规划,成立农机行业商会,抽出专人加强对农机企业的服务。2009年,县内15家农机定报企业产值16亿元,开票销售8亿元,实现利税8000万元。力争通过三年的培育,到2012年,全县农机板块开票销售达到20亿元,做大农机板块经济。

二、“十二五”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协调推进现代农业上产各领域、各环节机械化,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先进实用农机化新技术,努力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2015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目标,至2015年,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5%,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90%,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5%,农机合作社机械化作业覆盖面达65%,初步形成农、林、牧、渔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每年平均增长1.5%,农机总动力平均每年增加1万千瓦,农机投入每年1个亿,其中县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平均每年2000万元。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高粮食机械化生产水平,全力实施水稻种植机械化推进工程

继续把提高三麦、水稻种收机械化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三麦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高效植保机械、大中型拖拉机等先进适用机具。同时要充分发挥已有机具的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合理调度、优质服务等措施,提高机具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扩大三麦、水稻机收、机种面积,尤其要全力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2011年全县推广插秧机300台,确保完成机插面积40万亩,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80%。各镇都必须建成一个千亩稻麦丰产方,其中核心方不少于200亩,园区内实行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各镇都要求70%以上的村建成机插秧村(机插秧率占水稻总面积80%以上),确保全县2011年建成省级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

(二)围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突出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推广工程

为切实提高全县的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解决露天焚烧秸秆的问题,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养殖菇类、秸秆烧锅炉或发电、秸秆桑园覆草等经我县多年试验示范推广的成功做法,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落实配套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杜绝秸秆大面积焚烧的现象。要突出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机械,推行机收、秸秆还田、机插秧等一条龙订单作业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利用率,扩大作业面积,提高秸秆还田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2011年全县推广大中拖及配套秸秆还田机100台以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45万亩以上,建成3个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镇,每镇建成2个示范村,示范区内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推进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结合主导产业特色和高效规模农业、设施农业发展实际,积极引进先进适用、高效低耗、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机具,探索农机化水平提高的途径和办法,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化。重点扶持建设有规模、有实力、有影响的农机化示范基地,使之成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的有效平台,推动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全县现代高效规模农业农机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县建成县级以上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14个,从而推动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整体提升,加速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四)切实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大力实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以满足农机化发展和农民群众的需求为根本宗旨,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管、技能培训、安全监理、信息宣传和应急救灾等六大体系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全县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切实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在农机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规范运行”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扩大覆盖范围。2011年要以力争实现全县镇级全覆盖的目标,扩大农机户入社比例,大力组建农机合作社,拓展已建合作社的规模。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占农机总作业量的占比要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合作社作业面积占比达到65%。要鼓励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成立合作社,引导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村能人兴办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机协会、农机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经纪人队伍,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2.提升服务功能。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上规模、创特色,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各类农业专业化合作服务开展横向联合、跨社合作。农机合作社要拓展服务领域(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从常规作物向高效作物延伸、从露地生产向设施农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跨村、跨镇、跨县、跨区作业服务)、拓展服务内容(种、管、收、加工一条龙)。要重点探索水稻生产服务新模式,培植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示范点、商品化育供秧与机插秧一体化服务示范点,以及水稻病虫害机械化防治服务示范点。到2015年,全县从事农业生产全程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50%。

3.规范运行机制。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帮助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提升经营水平,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可持续发展。围绕全省“合作社建设规范年”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市级农机示范合作社建设活动,积极创建省“星级”农机示范合作社,推动农机合作组织上规模、拓领域、增效益。到2015年,全县建成省四星级以上农机示范合作社不少于20个。

(五)全面提升安全监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工程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巩固全国首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农机化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督管理能力,强化对农机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促进农机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改善农机安全生产设施装备条件;要继续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开展以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和下海作业拖拉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农机质量调查、投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维护农机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澳门皇冠:印发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 财 农〔2011〕59号、苏农机行〔2011〕18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切实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升级换代,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机技术培训、安全监理、农机推广等工作,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围绕各地农机化发展现状和农机现代化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各镇要按照南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农机化重点推进项目资金补助管理办法》(通农机(2011)6号、通财农(2011)18号)要求,认真申报并建设好相关项目,支持特色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三)落实税费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税费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分别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继续落实好农机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工商、税务部门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提供便捷服务,办理登记不收取证照工本费。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农田排涝、灌溉、脱粒、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现代化或专业禽、畜养殖业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加强组织建设

积极引导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企业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同时,采取措施,扶持农机化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指导其规范建设,科学运作,扩大服务领域,走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对发展良好的农机合作社,做到“四个优先”,即对在购机补贴上优先满足,先进适用农机具优先推广应用,重点作业项目优先补贴,农机化相关项目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切实帮助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