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省人社厅“工伤一体化”要求,现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0点起将海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的“工伤认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调整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大楼3楼“工伤一件事”65号、66号窗口办理。
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