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21-0092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政府办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1〕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澳门皇冠:印发海安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澳门皇冠_皇冠足球比分-官网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海安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
深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持续巩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成果,有效衔接安全生产“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南通市《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澳门皇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兼顾行业安全隐患,扎实推进“543”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解决一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总结提炼一批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建设工程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内容
(一)聚焦五大重点
1.起重机械方面: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造成的事故隐患;排查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查安拆单位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2.深基坑方面:排查深基坑土方超挖且支护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深基坑监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检查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排查周边堆物、堆料荷载是否超过设计限值;检查深基坑挡水排水设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检查深基坑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3.脚手架方面: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检查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合规性情况;检查搭设前材料和基础验收、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过程及搭设后检查验收情况;检查使用、拆除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4.高支模方面: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检查支架搭设与拆除操作情况;检查支架预压加载、卸载实施情况;检查浇筑混凝土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监测及检查情况;检查季节性施工对支架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等。
5.有限空间作业方面: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开展四大行业隐患排查
1.建筑行业:房建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三违”整治情况,临时用电设置、使用情况,临边防护设置情况,钢筋加工、搅拌机等机械防护情况,动火作业审批情况,易燃物、危化品气瓶存储和使用情况,生活区内违规用电用火情况等。
2.市政行业: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三违”整治情况;顶管施工、桥梁拆除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情况,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应急方案编制、演练情况,相关机械设备登记、使用、检测情况,施工人员持证、交接、出入记录情况等。
3.交通行业: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三违”整治情况;大型架设设施、高大模板体系使用前的验收情况;大开挖基坑方案设计、边坡支护、土体稳定性监测情况,高填方作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等。
4.水利行业: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三违”整治情况;爆破工程、围堰工程、降水工程、高边坡、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及现场执行情况;冬季施工方案、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及现场执行情况等。
(三)落实三大检查机制
1.属地自查自纠。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牵头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全力做好所辖建设工程领域所有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列出清单,督促企业整改销号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单四制”(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复查频次,并纳入执法重点对象清单;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处罚;对停工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一律实行市场限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市级督查交办。市政府成立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谭真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永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住建局、建管局、水利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建设中心、人社局、教体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大队、瑞海集团、城建集团、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贾伯根担任,副组长由建管局副局长储祥文、住建局副局长邓卫东、水利局总工张宏林、交运局总工曹劲松担任;工作人员由市住建局丁力、建管局吉永余、水利局刘文进、交运局邓蓉蓉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地点设在建工大厦25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电话81851066。同时,建立四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区镇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推进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如不符合继续施工条件的,执法部门要立即责令企业停止施工,待销号整改并经专家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同时,督查组要在督查过程中加强指导,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指导施工方整改问题、消除问题。
3.社会访查曝光。由市民巡访团成员组成市民督查组,充分发挥“啄木鸟”作用,搜集社情民意,发现问题线索,参与对各地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建筑工地管理情况等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澳门皇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方案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坚持企业为主、属地负责,扎实开展拉网式隐患问题排查工作,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区镇街道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部署开展复查工作,确保做到复查全覆盖。
(三)市级督查阶段(2月18日至4月20日)。在企业、项目自查和区镇街道复查的基础上,综合督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总结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巩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形成建筑工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成果。
五、督查安排
(一)人员安排
深化提升行动督查工作共设立四个综合督查组,人员构成如下:
第一督查组由市建管局1名分管领导带队,组员2名,专家若干名;
第二督查组由市住建局1名分管领导带队,组员2名,专家若干名;
第三督查组由市交运局1名分管领导带队,组员2名,专家若干名;
第四督查组由市水利局1名分管领导带队,组员2名,专家若干名;
各组2名组员由组长在本单位抽调,专家成员由各组根据工作需要从“百日行动”专家库中抽取,不得少于2人,专家费用由各组组长所在单位列支。各组人员确定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二)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即日起至4月20日,各区镇街道全覆盖持续做好对项目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节假日期间由建管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各自监管范围内聚焦五大重点,开展四大行业隐患排查,安排领导值班检查。2月18日—4月20日,各综合督查组以15天为周期,对19个区、镇、街道开展督查工作,每周期内各组分别检查4-5个地区(详见附件1),各组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时间。
2.工作制度。各督查组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制度。要看台账资料,更要走访询问;要查一线工人学习培训,更要查企业法人的安全素质;要查属地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始终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掩盖;要查出真问题,罚出真威慑,督促真整改。
3.考核打分。各督查组要按照考核打分表(附件1)对区镇街道和抽查项目进行公正打分。考核打分表总分为100分,其中区镇街道20分,抽查项目80分。每个地区抽查不少于3个项目(必须含1个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缺项不扣分,当期发生安全事故,区镇街道不得分。项目检查表(附件2)检查情况当场通知区镇街道和项目部,存在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各督查组应第一时间将考核结果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得分将作为本周期内各区镇街道考核排名依据。最后按照历次得分的平均值,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按最高20分折算,纳入“城乡建设杯”考核分值;按最高1分折算,纳入区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考核加分项,加减分不超过1分;各相关责任部门纳入年度重点突破性工作考核,分值为加减不超过1分。
4.工作汇总。各督查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查工作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在市点评交流会上,各组围绕板块督查情况进行工作汇报,重点汇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组织推进体系,实行人员集中办公、机制正常运转,统筹推进组织、协调、调度、通报等相关工作。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级模式,成立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领导组,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全面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行业管理。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及时汇总整合相关规程及标准,为属地和企业自查自纠提供技术保障。对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的新文件新思想、工作进行的具体进程以及深化提升行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与此同时要深入推进标准化智慧工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安全管理的便利化、精准化水平。要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对违规问题严重的企业实行全市范围内市场限入,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级督察组着力加强对重点区镇街道、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滞后、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抄报市委市政府,并视情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海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督查考核打分表
2.海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检查表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第二阶段督查工作安排表
附件1
海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督查考核打分表
检查地区:督查单位:市政府第督查组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对象 |
内 容 |
分值 |
检查情况 |
得分 |
|
区镇、街道 |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
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
2分 |
||
安全生产深化提升组织推进情况 |
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组织架构建立、文件制定(牵头部门及人员)和落实情况 |
4分 |
|||
加强建设工程监管 文件落实情况 |
四项制度建设、监管机构设置和人财物配备情况 |
4分 |
|||
项目清单 |
是否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清单,实现项目监管全覆盖 |
2分 |
|||
“三管三必须” 落实情况 |
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监管项目清单目录,局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督查检査 |
4分 |
|||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执法处罚情况 |
是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力度,移交行政处罚情况(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数量、效率,是否顶格处罚) |
2分 |
|||
标准化工地建设 推进情况 |
是否明确标准化要求,标准化工地自评达标情况(现场对项目进行抽查) |
2分 |
|||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
本周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区镇、街道一栏不得分 |
一票 否决项 |
— |
||
抽查 项目 |
起重机械 |
参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检查表》 |
15分 |
||
深基坑 |
同上 |
10分 |
|||
脚手架 |
同上 |
15分 |
|||
高支模 |
同上 |
10分 |
|||
有限空间作业 |
同上 |
10分 |
|||
防疫情况 |
同上 |
10分 |
|||
项目扬尘治理情况 |
是否按6个100%要求落实到位 |
10分 |
|||
合计: |
100分 |
附件2
海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检查表
项目名称安全备案号
施工单位
检查项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起重机械 (15分) |
1 |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 |
|
2 |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
||
3 |
起重机械检测报告 |
||
4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
5 |
塔吊附墙检测报告 |
||
6 |
每月维保记录 |
||
7 |
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交底情况 |
||
深基坑 (10分) |
1 |
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 |
|
2 |
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验收表 |
||
3 |
第三方基坑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 |
||
4 |
施工单位基坑监测方案及监测记录 |
||
脚手架 (15分) |
1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 |
|
2 |
脚手架验收表 |
||
3 |
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
||
4 |
架子工持证上岗情况 |
||
高支模 (10分) |
1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 |
|
2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验收表 |
||
3 |
施工单位对浇筑混凝土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监测等检查情况 |
||
4 |
施工单位对因季节性施工而对支架采取的防护措施检查情况 |
||
有限空间作业 (10分) |
1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
|
2 |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执行情况 |
||
3 |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
防疫情况 (10分) |
1 |
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情况 |
|
2 |
现场人员“一人一档”建立情况 |
||
3 |
现场体温测量情况 |
||
4 |
公共区域消毒情况 |
||
5 |
防疫物资清单及配备情况 |
||
6 |
防疫物资使用、发放记录 |
||
7 |
是否有2020年12月18日后江苏省外旅居史的工人及管控情况 |
||
8 |
工地是否张贴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及全民抗疫健康行为“十要十不要” |
||
扬尘治理情况 (10分) |
1 |
是否按6个100%要求落实到位 |
建设单位负责人检查人员
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
检查时间
注:检查发现问题于3日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完成报告书经三方盖章并附整改完成后照片送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复查后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851058。
附件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第二阶段督查工作安排表
第一督查组 |
第二督查组 |
第三督查组 |
第四督查组 |
|
2月18日—3月5日 |
滨海新区、李堡镇、大公镇、物流园、上湖创新区 |
开发区、墩头镇、 立发街道、西场街道、 洋蛮河街道 |
高新区、海安街道、 孙庄街道、胡集街道、 隆政街道 |
雅周镇、曲塘镇 南莫镇、白甸镇 |
3月6日—3月21日 |
开发区、墩头镇、 立发街道、西场街道、 洋蛮河街道 |
高新区、海安街道、 孙庄街道、胡集街道、 隆政街道 |
雅周镇、曲塘镇 南莫镇、白甸镇 |
滨海新区、李堡镇 大公镇、物流园 上湖创新区 |
3月22日—4月5日 |
高新区、海安街道、 孙庄街道、胡集街道、 隆政街道 |
雅周镇、曲塘镇 南莫镇、白甸镇 |
滨海新区、李堡、大公、物流园、上湖创新区 |
开发区、墩头镇 立发街道、西场街道 洋蛮河街道 |
4月6日—4月20日 |
雅周镇、曲塘镇 南莫镇、白甸镇 |
滨海新区、李堡、大公、 物流园、上湖创新区 |
开发区、立发街道、 西场街道、洋蛮河街道、墩头镇 |
高新区、海安街道 孙庄街道、胡集街道 隆政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