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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审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10:04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推动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海安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审计动力。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审计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牢固树立质量强审理念,坚决守牢审计质量“生命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绩效提高。高质量实施财政“同级审”,融合式开展2个省厅审计专题(省以下重点转移支付审计、超长期特别国债审计),揭示了少数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调整率高、执行率低等21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条,促进市财政局建章立制1项;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合同条款签订不合理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与巡察工作协同推进、协作配合;统筹局机关、审计监督组业务骨干实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摸索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南,为今后推进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打牢基础。三是强化民生资金审计,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死亡人员账户资金沉淀等问题;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改革政策推进及运营管理绩效情况审计,发现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29个问题。四是推进政府投资审计,促进依法规范管理。完成新一批中介协审机构招投标及集中驻场办公,推进市投资审计管理系统平台功能完善升级,分类分时报送工程结算审计计划,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效,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我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水平。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审计业务管理、质量控制、岗位职责、保密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规定,确保本单位制定的相关业务指引、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改不适应实践要求的规定。三是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健全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保障审计质量。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从审计依据、审计重点、审计过程和方法、审计建议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厘清审计思路,严控审计质量。

(三)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客观规律、汇聚民意民智。建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问需于民”的审计项目立项机制,通过调研走访、分析舆情、征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和关注点,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使审计监督重点更好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制定严格的审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办法,对审计证据获取、问题定性、处理处罚建议等关键环节,实行分级复核和集体审议制度,防范个人专断和主观随意性,确保每一个审计判断和结论都经得起法律、事实和历史的检验。坚持法律顾问聘用制度,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等过程,着力防范法律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审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尊严、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根本要求。海安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原则,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一是规范审计执法程序。持续加强《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学习贯彻,严格控制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审计,全面落实审计公示、审计通知、调查取证、报告编制、征求意见、复核审理、结果送达等程序要求,确保审计流程公正合法。二是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同类问题同类处理,维护审计执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三是推行文明审计。审计人员进场必须出示审计通知书和有效执法证件,着装整齐,言行得体。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杜绝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滥用职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工作中注重沟通方式,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权,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我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预案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服务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审计职责、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根据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政策落实、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或跟踪审计,通过跟踪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科技手段,确保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在应对危机时安全、合规、有效使用,服务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为夺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实的审计监督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聚焦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资源环境等领域,提前发现政策执行有偏差、资金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从源头减少矛盾滋生;通过审计专报、综合报告等形式,向决策层反映政策漏洞和执行偏差,促进政策优化,避免矛盾累积;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革的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建章立制。开展“法治护航·审惠乡村”法治惠民项目,推动村级组织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村民法治意识,确保集体资金资源真正惠及民生,增强群众对村务管理的信任度,减少基层矛盾,助力乡村振兴。规范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一起省“12345”转接群众反映与审计相关的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按规定公开审计结果,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实行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对审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常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提供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决策、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界定责任并推动问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制约机制。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大力推广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建设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效率,探索运用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优化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审计项目管理、公文处理等线上运行,提高内部管理效能。常态参加“法治热线”栏目,通过电波与广大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宣讲审计法律法规,介绍审计职能作用,现场回应社会关切,架起了一座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的“空中桥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审计业务数据和政务信息在采集、存储、处理、应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澳门皇冠: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指示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担,将法治理念、法治要求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引领全局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带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信仰之基。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将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能力建设关键。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法治实践的强大动力。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部门负责人,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国家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审计监督权来源于法律,行使必须于法有据,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牢固信念,确保审计工作的政治方向、政策导向与法治航向高度统一。

(二)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压实法治建设之责。

坚持系统观念,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审计事业发展全局进行前瞻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明确要求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全面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实现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控制、技术革新、队伍建设等核心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项汇报,聚焦制度执行中的难点、堵点以及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组织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涉及职责划分、程序优化、风险防控等重大问题和复杂矛盾,层层传导责任、分级落实压力,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扎实推进。

(三)夯实根基强化保障,锻造法治专业之师。

“打铁必须自身硬”,注重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推动建立常态化、多元化、实战化的法治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会等形式,持续提升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监督、应对复杂情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锻造一支既精通审计业务又熟悉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铁军,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当前,审计普法工作虽已常态化,但距离形成社会共识和深厚法治文化仍有差距。宣传内容上,多集中于法律法规条文和审计禁令的宣示,对审计如何服务国家治理、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等深层价值的诠释不足,导致公众对审计的认知停留在“查账”层面。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持续提升。在面对数据权属界定、平台经济监管、新业态财政补贴等前沿领域的复杂新型审计事项时,部分审计人员存在“本领恐慌”。机械对照条文无法应对,运用法律原则、立法精神、国家政策导向进行实质性分析和专业判断的能力尚显不足。三是审计监督效能有待增强。在审计监督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审计深度不够深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依法审计实践,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大局。

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民生保障、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加大对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全面加强审计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在线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结合审计实践需求,开展审计程序规范、证据获取与固定、法律法规适用、新型违法问题定性处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将普法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审计进点、调查取证、报告征求意见、整改督查等环节,主动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案释法,促进其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利用机关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国家宪法日、审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海安市审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