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
项目内容:通扬运河主河道疏浚16.19千米,支河疏浚1.08千米;新建护岸39.27千米,其中桩板式护岸35.24千米,生态景观组合桩1.5千米,木桩+生态袋护岸共2.53千米;接长涵洞35座、新建涵洞1座、改造涵闸闸首19座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包学锋
联系电话:88812216
邮箱:hasjk@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025-83780189
邮箱:1245828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链接见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拨打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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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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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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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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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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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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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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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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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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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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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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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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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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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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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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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