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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引,全面推进水利建设法治化,在依法履职、深化改革、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法治监督、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持续推动海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1.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权限,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动态调整水利权力清单,权力清单更新至189项,全系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牢固树立“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念。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全年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申请129件。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改革,企业办理手续速度大大加快,加速项目开工落地。

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澳门皇冠: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文件及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

4.推动重点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丁堡河—江海河入选全国首批母亲河复苏行动试点河道,焦港幸福河湖建设通过国家级复核评估,海安高新区农民用水户协会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七部委认定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曲雅灌区入选水利部灌区名录,丁堡河闸工程被南通市水利局列为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试点等。

5.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抓好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培训,组织两次执法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讲解行政处罚法、安全法、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动员全系统参与水法律法规的深度研习和知识测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普法宣传进校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主题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开展“水润海安、e路同行”水情教育、水法讲座,组织明道小学学生到水情教育基地、重点水利工程场所开展参观见学活动。在第三届“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活动省级评选中,我局联合教育部门选送的14个作品获得奖项,其中两个为特等奖。加强对涉水企业和村居民的法治宣传,开展“企业与法同行”普法活动,组织到各区镇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和巡河活动,开展水利宣讲志愿者进村居送法活动4场,联合谭港村开展“送法进基层”文艺演出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尊法守法、爱水惜水的行为习惯。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海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海政规〔2023〕11号),切实履行评估论证、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等流程,组织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以及诉讼应对等提供法律咨询。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为推动依法行政发挥法治参谋作用。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3.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3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创新执法巡查新方式。执法巡查除了以车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河道巡查外,利用栟茶河、如海河安装的16个高清摄像头,每周巡查河道开展线索摸排,每周安排专人“网上巡河”,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2.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牵头建立内河采砂(取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交运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形成部门联动护水新格局。扎实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和内河禁采行动,通过“天眼”“网上巡河”和河道巡查相结合,依法查处涉水违法案件。海安市水政监察大队成功获评“省级标准化水政监察队伍”。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1.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汛前依法落实各项工程及非工程防御措施,汛期市防指、市防办先后下达或转发防汛防台抗灾指令数十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Ⅳ级7次、Ⅲ级1次。全市汛情平稳可控,成功防御7月6日至7日特大暴雨,将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取得了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全面胜利,实现了安全度汛的目标。

2.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四不两直”、市本级稽察、飞行检测等多种质量监督方式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全年累计派出检查组48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635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邀请行业专家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先后3次开展专项稽察,整改问题隐患177处。

(六)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强化预防调处化解。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涉水突发事件信息。落实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制度,常态化开展全市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2.持续强化信访工作。以推进贯彻实施《江苏省信访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依法依规用足用好政策,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合理诉求。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承办23件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收到检察建议1件,我局开展溯源治理,相关问题已整改落实。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保障政务咨询留言、热线电话咨询等渠道畅通,承办12345热线群众诉求全部办结。

3.抓紧抓实巡查整改。局党组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专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细化实化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水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4.完善内部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项目安排、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风险管控,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人事,严防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利益输送、严防河道治理保护监管徇私枉法、严防水利安全生产懒政失守。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已有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集成优化整合,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服务)”。新增取水项目全面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存量取水许可证已完成转换并发放电子证照。

2.加深“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完成20项计划任务的随机检查,其中部分为联合检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澳门皇冠: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示范带动水利干部职工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对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水利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带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谋划、制定法治水利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把法治建设列入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法治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应用在水利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强化对法治水利建设的部署推动。推行领学计划,主要负责人带头授课,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轮流结合分工领学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加强全系统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学习,以知识竞赛为载体,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知识测试。统筹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务公开、水利执法普法、“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使水利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能协调推进、均衡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法治水利建设还不够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破解发展难题的自觉性还不足;二是向社会公众普法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在继续践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基础上,为奋力推进新阶段海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水利主责主业,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以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抓手,攻坚推动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着力提升防汛抗旱、工程运管、行业监管等能力,守牢安全底线。办好水利民生实事,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巩固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攻坚水利堵点瓶颈,全力推进水利领域创新变革。

(二)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适时扩大区域评估范围,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继续做好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事项“多评合一”模式。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全覆盖。健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制度,创新监管工具,提升监管效能。

(三)聚焦水利依法行政,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发挥“关键少数”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把关定向、引领示范、检查督导等作用。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更好统筹水利发展与安全。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涉企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执法协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比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对委托区镇事权承接情况的业务指导,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助推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四)聚焦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继续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抓好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以案释法”。集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利用海安市现代水情宣教基地的有利条件,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公众的水法治观念和水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水平。